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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应当符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应当根据什么合理布局)
发布时间:2024-12-22

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内容提要

1、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旨在保护海域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并保障海域使用权人的权益。条例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使用海域需依法取得使用权,按照海洋功能区划和统一规划进行管理。省、沿海县级及乡、镇政府对此有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需协同配合。

2、第一条 为保护海域生态环境,促进海域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维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海域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海域,是指毗邻本省陆地的平均大潮高潮时水陆分界痕迹线向海一侧的内水及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

3、加强对船舶及钻井、采油平台的防污管理,首先应对船舶及钻井、采油平台所有人的管理者,必须进行防污教育,增强防污意识,提高除污救灾技能。作业者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去做。使污水处理设备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把除污化学试剂的质量关,严禁使用有毒的化学试剂除污。

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8修正)

1、第六条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海洋功能区划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编制、修改海域使用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县(市、区)海域使用规划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海域资源,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海域污染,保护海域环境及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5、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从事渔业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和渔业船舶设计、修造、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渔业港口、渔业船舶的管理工作。

6、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需要怎么做

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需要怎么做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海洋生态的需要,选划、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须经国务院批准。

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须经国务院的批准。根据《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七条,海洋自然保护区分国家级和地方级。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指在国内、国际有重大影响,具有重大科学研究和保护价值,经国务院批准而建立的海洋自然保护区。

经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而建立的海洋自然保护区。第八条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管理部门申请建立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时,应向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区申报书及技术论证材料。

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须经国务院批准。

对于已经遭受破坏的海洋生态,国家要求进行整治和恢复,尤其是那些具有重要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区域。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区域,国务院相关部门和省级政府会根据需要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国家级保护区需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第十二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自然保护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批建议,报国务院批准。

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20修正)

1、为了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生态环境,珠海经济特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无居民海岛,是指依法批准可开发利用的海岛,且不在居民户籍管理登记地。

2、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3、在2018年7月,九控蓝海取得了国内第一本无居民海岛不动产权证,2019年5月,《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实施,解决了在开发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三角岛的山体、海岸线同步修复,各种基础设施逐渐成型,绿色植被覆盖面积达到了8万平方米,海岸线生态修复长度约4000米。

4、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决定,将横琴岛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对口岸设定和通关制度实行分线管理。

5、发挥海南特色优势,全面提升旅游业管理服务水平 (八)建设富有海南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旅游产品,进一步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热带海岛冬季阳光旅游、海上运动、潜水等旅游项目,丰富热带滨海海洋旅游产品。积极稳妥推进开放开发西沙旅游,有序发展无居民岛屿旅游。

6、基本概况:珠海市是珠江三角洲南端的一个重要城市,是中国的五个经济特区之一。珠海地理坐标处于北纬21° 48′~22°27′、东经113°03′~114°19′之间。珠海位于广东省珠江口的西南部,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相连,西邻新会、台山市,北与中山市接壤。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8修正)

1、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第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海域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编制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和公布后实施。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辖区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主要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和措施。首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须协同多个相关行政部门,如发展改革、经济、城建等,制定环保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并确保其实施(第九条)。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5、第十五条 自治区、设区的市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月向社会发布环境质量信息,每年向社会发布本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以及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环境质量信息。

6、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旨在维护和提升生态环境与生活环境,以及防止污染和各类公害,确保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以支持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立法基础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结合了自治区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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